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
轻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优势产业、重要民生产业,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党的十八大以来,轻工业“三品”战略成效显著,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满足消费、稳定出口、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仍面临中高端产品供给不足、国际知名品牌不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不高等问题。为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构建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加可持续发展的现代轻工产业体系,实现我国轻工业由大到强的跨越。
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轻工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占工业比重基本稳定,扩内需、促消费的作用明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增强。
行业经济稳定运行:轻工业增加值增速与全国工业增加值增速平均水平一致,重点行业利润率和主要产品国际市场份额保持基本稳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规模以上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较快增长,重点行业研发投入强度明显提高。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每年增加一批升级和创新消费品。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巩固提升内外联动、东西互济的产业发展优势,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
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培育一批消费引领能力强的轻工产品品牌。造就一批百亿元以上品牌价值企业,重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产业基础进一步巩固,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链。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推广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
绿色发展取得新进步: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
强化科技创新战略支撑
加快关键技术突破
针对造纸、家用电器、日用化学品等行业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和发布一批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路线图,实施 "揭榜挂帅" 等举措,深入推进技术研发与工程化、产业化,加快建立核心技术体系,提升行业技术水平。面向未来重大消费需求,推动建立跨行业、跨学科交流机制,加强战略前沿技术布局。
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方向:
家用电器:高速电机,高效热交换器,智能控制技术、人机交互技术、智能物联网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健康家电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
造纸:高等级绝缘纸,高纯度溶解浆生产技术,特种纸基复合材料,纤维素、半纤维素、木素基等生物质新材料,医疗卫生用纸基材料等。
轻工机械:高速 PET 瓶旋转式吹瓶机,高速无菌纸濯装机、新型洗涤装备、液体食品无菌罐装包材及设备、毒害物质检测试剂及设备等。
日用化学品: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化妆品功效和安全评价技术,功能化洗衣凝珠水溶膜及关键配方技术,特色化妆品植物原料,香料香精生物发酵制造等。
自行车钟表衡器:自行车变速器,中置电机力矩传感器,高能效锂电池安全技术,机械手表机心精密制造工艺技术、智能手表用微型压力技术,动态电子衡器、智能街器,无线力与称重传感器,动态质量测量技术等。
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功能基料,在线微生物快速检测技术,工业核心菌种,酶制剂产业支撑技术及装备,危害因子发现和智能监控溯源等。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深度结合的轻工业创新体系。强化共性技术平台建设,优化轻工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 (技术) 研究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布局,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建设创新平台型企业。加强企业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优化标准体系建设
围绕产品安全、质量提升、节能节水环保、网络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快家用电器、家具、照明电器、婴童用品等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供给。建立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引领适老化产品发展。进一步提升标准化技术组织专业水平,发挥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作用,促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加快适用国际标准转化,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构建高质量的供给体系
增加升级创新产品
围绕健康、育幼、养老等迫切需求,大力发展功能食品、化妆品、休闲健身产品、婴童用品、适老化轻工产品等。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积极开发适应农村市场的产品。培育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壮大一批设计园区、设计小镇,支持家用电器、家具、皮革、五金制品、玩具和婴童用品等行业设计创新。促进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发掘文物文化资源价值内涵,在工艺美术、文教体育用品、礼仪休闲用品等行业发展文化创意产品。推动 "地方小吃" 食品工业化。
提升质量保障水平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产品舒适性、安全性、功能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等活动,提高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建设一批高水平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提升检验检测水平。
强化品牌培育服务
实施品牌战略,引导企业提升品牌定位,丰富品牌内涵,塑造品牌形象。加强品牌建设能力培训,建立品牌培育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活动,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加强区域品牌建设,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区域品牌。引导企业注重品牌保护,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品牌形象。
推广新型商业模式
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生产,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发展服务型制造,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推广 "互联网 + 轻工" 模式,支持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型销售方式。鼓励企业建立客户体验中心、在线设计中心等机构,增强用户参与感和体验感。
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
利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围绕基础材料、零部件、软件、工艺、元器件和产业技术基础,加快补齐轻工产业短板。推进轻工业计量测试体系建设,加快计量测试技术、方法和装备的研制与应用,提升整体测量能力和水平。深入实施重点产品、工艺 "一条龙" 应用计划,促进成果创新示范应用。大力开发塑料制品、家用电器、食品等行业高端专用装备。
加快产业链补链强链
编制家电、塑料、皮革、造纸、家具、五金制品等重点领域产业链图谱,建立产业链风险清单,开展产业链强链补链行动。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合作,建立紧密型产业协作关系。鼓励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生态。支持行业建设优质原料基地,保障产业链安全稳定。
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
推动企业实现全链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促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等环节数字化升级。推广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建设数字化供应链,实现上下游企业数据互通、资源共享。推进轻工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
推进轻工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促进轻工业提质增效。引导轻工行业完善服务型制造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建立客户体验中心、在线设计中心等机构,分析客户需求信息,增强用户参与设计能力。
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加快绿色安全发展
有序推进轻工业碳达峰进程,绘制造纸等行业低碳发展路线图。加大食品、皮革、造纸、电池、陶瓷、日用玻璃等行业节能降耗和减污降碳力度,加快完善能耗限额和污染排放标准,树立能耗环保标杆企业,推动能效环保对标达标。推动塑料制品、家用电器、造纸、电池、日用玻璃等行业废弃产品循环利用。在制革、制鞋、油墨、家具等行业,加大低 (无) 挥发性有机物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力度,推广低挥发性无铅有机溶剂工艺和装备,加快产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标准制修订。推动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统筹发展和安全,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重点行业绿色技术方向:
造纸:生物质替代化石能源技术,低能耗蒸煮,氧脱木素,透平风机,污泥余热干燥等技术和装备。
陶瓷日用玻璃:日用陶瓷低温快烧及短流程生产技术,陶瓷砖坯体的减薄干法生产及免烧生产技术,节能环保型玻璃窑炉,自动化废 (碎) 玻璃加工处理系统,低氮燃烧技术,全氧燃烧技术,余热回收利用技术等。
全面建设绿色制造体系
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铅汞铬等有害物质源头管控和绿色原材料采购,推广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完善绿色工厂评价、节水节能规范等标准,建设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培育一批绿色制造典型。鼓励企业进园入区,引导企业逐步淘汰高耗能设备和工艺,推广使用绿色、低碳、环保工艺和设备,推进节能降碳改造、清洁生产改造、清洁能源替代、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节水工艺改造提升,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水平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引导绿色产品消费
加快完善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促进节能空调、冰箱、热水器、高效照明产品、可降解材料制品、低 VOCs 油墨等绿色节能轻工产品消费。引导企业通过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等方式增强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行动。
优化协调发展的产业生态
提高企业差异化发展水平
聚焦家用电器、电池等行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培育自主生态,发展成为领航企业。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工程。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实现做优做强。推动大中小企业在协同制造、供应链管理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融通发展。
建设高水平的产业集群
推动现有集群转型升级,构建资源高效利用、绿色低碳环保、产业分工协作、企业共生发展的生态体系。推动一批老年用品产业园区向产业集聚区方向发展。选择主导产业特色鲜明的集群,以产业链强链补链为导向,强化区域协同和国际合作,推动形成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防止产能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轻工业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空间格局。推动东部地区凝聚全球创新要素资源,建立前沿技术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和品牌中心。引导中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培育形成一批特色和优势的制造基地。推进东北地区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巩固提升传统优势轻工产业。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轻工产业。
积极融入全球产业体系
发挥轻工业产能优势,加强国际合作,服务共建 "一带一路"。提高产品附加值,巩固传统国际市场,开拓新兴市场,鼓励轻工产业 "走出去"。做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帮助轻工产品在协定伙伴国或地区享受关税减免。推进检验检疫电子证书国际合作,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和产品认证制度,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能力。
加大组织保障实施力度
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
落实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用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地方根据当地轻工业发展需要,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各类基金,支持重点轻工领域创新发展和薄弱环节攻关突破。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及地方相关政策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加大对轻工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提升轻工业发展效能。
强化高素质人才支撑
完善轻工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学科专业建设,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 (含技工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联合培养模式,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加快建立多层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入实施知识更新工程和技能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轻工大国工匠推荐活动,支持举办行业性创新创业大赛,加大对创意设计优秀人才和团队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现代学徒制度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健全大师带徒传承机制。培育造就一批创新企业家、先进制造技术人才和先进基础工艺人才。
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产业信息、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地方出台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当地轻工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利用行业工业大数据,支持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运维等全流程的数据汇聚,推动上下游企业开放数据、合作共享。
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加强对重点轻工产品的质量监管,推动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打击和曝光质量违法和制假售假行为。依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重点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遴选若干轻工典型企业。加强对轻工绿色创新产品、企业先进经验做法的宣传,组织行业发布 "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 (轻工)"。鼓励有条件的城市以博览会、购物节、动漫展、重大赛事活动等为载体,促进轻工产品的生产和消费。
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过程管理,抓好贯彻落实。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沟通政府与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本意见落实效果跟踪,及时反映行业和企业诉求,围绕行业特定需求 and 共性任务开展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各项活动,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6月8日
文旅部、工信部等10部委发布
《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宗)委(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商务厅(委、局)、知识产权局、乡村振兴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宗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知识产权局、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任务和要求,深化推进中国传统工艺振兴,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推动传统工艺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
主要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动传统工艺发展成果人民共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系统性保护,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传统工艺振兴全过程,分类施策、科学管理,推动传统工艺实现高质量传承发展。坚持守正创新,正确把握保护与利用、传统与创新的关系,激发广大手工艺者的创新创造活力,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推动传统工艺的传承发展、长久保护和永续利用。
主要目标。到2025年,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完善,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发展模式初步建立,行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传统工艺在培育传统文化产业、促进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加强传统工艺项目保护
推动项目分类施策。开展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传统工艺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情况评估,加强项目保护单位动态管理,督促制定针对性项目保护传承规划,夯实保护责任,提升传承水平。对于传承困难、在现代生活中缺少应用场景的项目,建立急需保护项目名单,加强抢救记录、鼓励传承实践、实施动态跟踪,帮助其拓展在现代生活中的应用。对于传承情况好、市场空间大的项目,建立传统工艺优秀实践项目名单,支持开展宣传展示、品牌推广、技术提升,鼓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开展项目记录保存。加强对各级传统工艺代表性项目的调查和整理,注重相关工具、材料、作品等实物资料的征集和保存,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利用现代展示和信息传播技术促进社会共享。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对国家级传统工艺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系统记录。依托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制定传统工艺数字化保存标准,实施传统工艺数字化保存行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传统工艺的记录保存工作。
强化系统研究。加强传统工艺知识体系和转化应用的研究,认定一批传统工艺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部署研发传统工艺挖掘、记录、保存的新方法、新技术及专用系统与装备。加强传统工艺当代价值的研究。深入挖掘传统工艺发展中蕴含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支持开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创新交融研究。支持举办传统工艺学术研讨会,加强传统工艺传承人、企业和行业组织代表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理论和技术的研究与转化。加大对传统工艺选题支持力度,推动传统工艺题材专著、译著、图册出版。
建设高素质传承人才队伍
健全传承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传统工艺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有技能、会设计、懂理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参与院校教学科研和相关企业技能培训,通过代表性传承人和学生、从业者之间的双向选择,建立明确的师承关系,不断充实各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支持传统工艺从业者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开拓视野、增强学养,支持参加在职教育夯实基础、提升技能,提高传统工艺从业者的整体水平。鼓励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组织开展传统工艺培训、交流活动。支持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开展技艺教学活动,带动更多人员参与传统工艺保护传承,厚植传统工艺保护传承的社会基础。
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提升技能艺能,为代表性传承人提供参与学术研讨、技艺交流、进修深造、国家重大任务等有利于提升技能艺能的机会,培育守正创新、德艺双馨的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创作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优秀作品。传统工艺项目保护单位和相关企业要建立高端人才培养名单,支持参与重大生产决策咨询和重大技术革新,推动在生产实践中传承前人绝学绝艺,迸发创新创造活力,培养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鼓励符合条件的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在带徒传技、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完善激励措施。开展传统工艺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不断增强代表性传承人使命感和责任感。建立职称评审向优秀人才倾斜机制,对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技艺的传承保护和创新性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代表性传承人,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职称系列规定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选拔培养青年人才,符合条件的,各地应在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乡村工匠等评选中予以优先推荐。各地可推荐表现突出的传统工艺相关单位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
促进传统工艺发展振兴
提升发展活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传统工艺企业,支持其全面掌握并运用传统工艺核心技艺和关键技术,在保持传统配方和工序的基础上,鼓励运用现代生产技术和管理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鼓励传统工艺企业区分手工制作和机械生产,设立专门的手工生产线,进行开发创新,提高手工价值,丰富产品品类,培养高端品牌,满足不同消费需求。对于传统工艺保护成效明显、研发设计能力出众、人才优势突出、带动能力显著的传统工艺企业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申报中予以倾斜。支持小微企业、非遗工坊等生产经营主体,依托传统工艺开展技能培训,带动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鼓励相关文化企业合理利用传统工艺资源,吸纳传统工艺传承人、从业者参与生产。
形成发展合力。支持各地建设传统工艺工作站,促进区域优势传统工艺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开展技术攻关,改善材料、改良工具、优化流程,带动地方行业整体提升。支持各地针对当地特有的传统工艺项目制定行业性、区域性专项政策措施,重点在推动人才集聚、培育地理标志品牌、打通产业链方面提供支持,培育形成传统工艺优势特色产业带或产业集群。支持开展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试点。鼓励传统工艺相关行业协会研究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难点问题,探索制定相关标准,强化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不断推进行风建设。
加强品牌建设。实施传统工艺品牌扶持计划,支持相关企业培育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自主品牌,定期通过非遗品牌大会等活动对社会效益突出、经济效益良好、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品牌予以发布,提升传统工艺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传统工艺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生产个性化、定制化的传统工艺产品,以及美观实用的日用品,提高产品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扶持传统工艺特色品牌。加强传统工艺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等多种手段,保护创新成果,培育知名品牌。
促进广泛应用。支持在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等重要活动中举办传统工艺产品推介会、洽谈会,拓宽传统工艺产品的推介、展示、销售渠道。鼓励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特色村镇、街区,以及民族村寨建设中,将传统工艺资源融入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推动传统工艺保护与旅游发展相融合。支持各地在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中,丰富传统工艺产品供给,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助力,扩大传统工艺消费市场。鼓励互联网平台设立传统工艺产品销售专区、举办“非遗购物节”“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支持传统工艺进商场、进超市、进场站,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销售推广传统工艺产品。
加大传统工艺宣传推广
加强传播普及。开展传统工艺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总结梳理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带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水平整体提升,提高社会可见度和影响力。支持新闻媒体和相关机构宣传传统工艺的当代价值及保护成果,鼓励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有内容、有深度的直播或短视频作品,营造传统工艺传承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非遗进校园,支持中小学结合区域和学校特色落实国家课程的学习要求,开展传统工艺展示展演及互动体验活动,激发青少年参与传统工艺保护传承的热情。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传统工艺教育培训,为广泛开展实践活动提供支持。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传统工艺通过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驻外旅游办事处等平台,展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加强对传统工艺保护传承中优秀案例的推广传播,向国际社会介绍我国传统工艺在保护民族文化、消除人类贫困等方面的做法,分享中国实践和中国经验,彰显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发挥“欢乐春节”“多彩中国 佳节好物”“多彩中华”等品牌活动作用,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中支持传统工艺产品走出去,推动包括中华老字号在内的传统工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举办传统工艺展示活动和高端论坛,推动传统工艺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各地要将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完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合力打通人才培养、保护传承、设计生产、流通消费、品牌建设、宣传推广等各个环节,形成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强化财政保障。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规定的传统工艺项目予以适当支持。鼓励各地将传统工艺产品纳入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传统工艺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传统工艺企业投融资支持与服务。
依法生产经营。传统工艺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强化生态保护意识,改进有污染的工艺流程,合理利用天然材料,反对滥用不可再生的天然原材料资源,禁止使用非法获取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开展生产。相关部门要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做好指导、服务和监管。
特此通知。
![]()
—




